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、自治区党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的有关要求,市纪委监委创建了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平台,支持市场主体、相关企业及个人通过平台合理反映问题诉求。目前,监督平台已上线试运行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监督内容
全市各级党政机关、有关单位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,具体包括:
(一)贯彻国家、自治区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和部署打折扣、搞变通、责任不清、落实不力等问题;
(二)推进“一站式”服务不力,让企业和群众多头跑、重复跑,在行政审批过程中设置障碍、提高门槛、政策不透明、办理程序不公开等问题;
(三)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权谋私、吃拿卡要、索贿受贿、违规占用企业财物、接受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问题;
(四)其他损害或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或行为。
二、监督方式
在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统一放置监督二维码,并通过通辽日报、通辽广播电视台及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开。
通过微信扫描图内二维码,填写监督举报信息后点击提交,相关信息将直达市纪委监委监督平台。市纪委监委将分类处置监督举报信息,对由各主体单位负责办理的监督举报信息全程督办,对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责问责。
欢迎各类市场主体、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监督,如实反映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。市纪委监委将对监督人及监督内容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监督人合法权益。
中共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
通辽市监察委员会
2021年9月30日